PE机构遭遇挑战:被改变的游戏规则
商业计划书网 2013-12-25 浏览:
北京也观察到了变化。在《全球首次公开募股(IPO)市场调研报告——2013年回顾及2014年展望》发布会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华北区审计服务主管合伙人张明益表示,过去申请IPO的公司“很不愿意找我们这样的服务机构”,但现在他们掉过头来、主动接触这类跨国审计服务提供商。
这种变化的动因,是箭在弦上的IPO新政。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推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明确将向注册制过度。这迥异于此前的政策。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解释说,意见改变了新股上市的游戏规则,将导致中国资本市场环境、IPO生态链发生变化。深圳澳银资本(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澳银资本”)执行总裁熊刚指出:新股发行从审批制转向注册制,“可能导致PE行业竞争格局的重构”。在近期举行的几个行业论坛上,参会的PE投资人都认为:新股发行转向注册制,将倒逼PE行业回归“价值发现”的本质。
促成这种转变,还需相应的配套措施,达泰资本创始人李泉生称,如果注册制下,PE投资的跑道从原有的航空母舰甲板转到了田径赛场,但LP(有限合伙人)依然只想三五年收获。“这种资金错配,将使PE行业的转型陷入困境。”
合规的压力
尽管没有行业性的统计,但PE机构招徕专业人才,已是暗流涌动。陈巍肯定地说:上两年是券商挖角,而现在PE机构则是法律专业人才的巨大需求方。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会计师、审计师这个领域。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皆因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根据《意见》,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一经证监会受理,即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披露;从这一刻起到发行结束全程信息公开。
李泉生指出,IPO新政对VC(风险投资)/PE基金最直接的约束,就是明确界定了上市主体董事、监事、高管的责任边界,“作为股东,VC/PE在申请上市主体中,往往担任着董事、监事等的角色。”根据证监会的数据,截至12月15日,排队等待IPO的760余家企业中,有VC/PE投资的超过四成。
根据《意见》,如果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些问题导致投资人判断错误的,这家公司将被要求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即使是已经转让的老股部分也必须全部回购。如果这类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还要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这要求我们这些可能坐在上市公司董事位置上的人,以及VC/PE机构的整个投资管理团队,都必须更有责任心。”软银中国资本(SBCVC)主管合伙人华平说,中国A股与国际资本市场越接轨,对VC/PE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也会越高。这是导致VC/PE机构需要专业人才的原因之一。而注册制下,披露信息内容的变化则是另一个原因。张明益说,注册制下的招股说明书会很大不同于审批制下,这意味着注册制下提交披露的信息会不同于审批制下。
“由于注册制下,二级市场投资人要根据信息自行判断公司的质量和投资价值,所以发行主体提交的信息必须要有整体性和相关性。”也就是说这些信息要与投资人的投资决策直接相关;即使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也能结合成整体,以描绘出发行主体的盈利模式、经营风险等情况。而以往审批制度下,管理层分析、财务数据、业务状况、挑战等信息都是分散隔离的,彼此之间并没有关系。
《意见》同时规定,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后,发行人相关信息及财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中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的,不仅此次上市申请审核将被中止,情节严重的自确定之日三年内该公司都将无缘资本市场。
更重要的是,VC/PE机构需要专业人士来帮助他们投资的公司。一家历史悠久的国内PE基金公司人士说,他们公司将要扩张一只30人的投后支持团队,包括法律、会计、金融、咨询等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前我们也有投后管理,但注册制下这个要求变得尤为突出”。
这不仅是为了帮助企业建立起合规要求的内部制度。注册制把上市节奏、定价、上市模式都交还给了上市主体,“帮助他们对接资本市场,比如更好地完成上市预演、吸引更多更好的投资人,也就变成了我们这些VC/PE投资人的重要工作。”李泉生说。
回归价值投资
IPO新政对PE投资业务最直接的影响,则是再不可能那么轻易地赚到钱了。“将来中国也可能出现这种状况,你投资的企业上市了,但有可能你还是赔钱,甚至没有办法退出。”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说。
《意见》对发行人以及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以下要求:上述人等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能低于发行价;如果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人员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如果上市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实施包括回购、增持股票等措施在内的股价稳定预案。
这迫使PE机构关注投资项目的质地,也倒逼PE机构培养真正的投资能力,“包括发现有价值公司的能力,也包括议价能力”。靳海涛说,这两点在以前并不被重视。只要被投公司能进入上市通道,PE机构就必然能赚钱,因此投资于拟上市阶段的公司(Pre-IPO)在国内曾一度风靡。软银中国资本管理合伙人华平说,纵观PE在国内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投资加投机”的历史。“不同的机构尽管投资策略各有不同,但都有投机成本,比例从五五开到三七开不等。”
注册制下,中国内地A股市场PE(Price/EarningPerShare,利润收益率)将向香港等市场靠拢。如果PE在一级市场买贵了、在二级市场又卖不出好价,就只有赔钱的份。熊刚说,这种由于价值判断不足而导致赚不到钱甚至赔钱的案例,在实行注册制的资本市场比比皆是。他们就曾投资于一家美国上市公司,这家公司上市后表现不好,到退市时股价只有每股几美分。
《意见》明确指出,监管机构将不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这个权力交还给投资者。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解释说,从核准制到注册制,最核心的变化是上市公司数量将不再受到监管机构的限制。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供给的增加势必导致市场价格回落。
然而,注册制不可能一步到位。“这种变革过程中就会产生窗口性机会。”澳银资本执行总裁熊刚说,他已经接触过至少三家基金,希望能接盘澳银资本意图出售的部分非优质项目,“他们希望能在这个窗口期中,推动这些企业上市并实现盈利。”
但支持原有投资逻辑的环境确实将不再存在。“这对我们而言,是非常大的挑战。”达晨投资合伙人肖冰说,转向更早期投资、联合上市公司做并购逐渐成为本土PE机构的转型选择。尽管这种趋势在IPO停顿期间已经出现,但注册制下将更为清晰。在歌斐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歌斐”)联合投中公司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从2012年开始有66%的受访者把投资策略调整为“增大中早期项目比重”。
“审批制下,本土基金很少投真正有创新的企业。”肖冰解释说,因为即使是创业板也对上市主体的盈利能力有要求,比较中庸的企业反而比较容易上市;随着注册制的实施,人民币PE机构可能会投有真正创新的企业。参照欧美的经验,只有这样的投资项目才能给PE机构创造巨额回报。
“跑道”变动之困
不得不做的专业化转型,并不是PE机构惟一的挑战。尤其是人民币PE基金管理人,能找到愿意投资这种专业化投资策略的LP么?如果PE要转向更早期投资甚至是并购投资,就需要匹配更长存续期的基金。
李泉生解释说,如果把PE投资比作是飞机起飞,以前偏重一二级市场套利投机的人民币PE基金,就像是跑在航空母舰的跑道上。一般一只基金的存续期只有5年,前三年投资、后三年收获。如果要考虑投资中早期项目,也就是说跑道转移到了长跑赛道甚至马拉松赛道上,那原来那种生命周期的基金就不再合适了。在美国,一般早期投资的基金周期长达10年甚至12年。
“我很怀疑,中国的富有个人愿意把资产配置在流动性这么差的资产上。”诺承投资合伙人王东亮说,以他的了解,个人投资人更青睐股债结合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结构化产品,甚至房地产基金。诺承投资是大陆一家另类投资研究与咨询机构,它的客户包括机构投资人、富有家族以及高净值个人。
这不仅因为高净值个人要求所投的资产有很高的流动性、容易变现,此前PE机构对Pre-IPO等投机机会的追逐,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由于这部分LP对高流动性的要求。在2013年退出受阻期间,上述歌斐研究报告显示,受访的PE基金管理机构中,有高达30%出现了LP通过转让所持PE资产、退出这个基金的情况发生。
更重要的是,配置于上述资产,“也能给他们带来收益相当的回报”。王东亮说。数据显示,过去10年PE行业给LP创造的平均年化收益率为20%。但2008年以后募集的基金中,有近90%还没有把钱还给投资人。
然而,对于在国内做PE投资的基金管理人而言,高净值个人是他们募集基金时绕不开的话题。有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前11个月,中国PE市场共有8363家LP,其中富有家族及高净值个人就占到了半壁江山。
而在欧美占主流地位的各类机构LP,在国内却少得可怜。其中占比最高的是资产管理公司,占到总数的2.1%;企业年金则只有可怜的0.1%。
一方面是来自IPO新政的转型压力,另一方面却找不到匹配的资金。中国PE产业能否转型成功?2013年12月1日,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在一个公开演讲中表示,证券市场的改革将为金融改革拉开序幕。要促进国内VC/PE机构的发展,最终结果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解决国内庞大的民间资本这两大堰塞湖,还需要各种配套的改革措施的出台。
中国商业计划书网相关研究成果《投资项目融资商业计划书》
北京华经纵横科技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 我们擅长编写下列类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具体包括:
用于报送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
用于银行贷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用于融资、对外招商合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于申请国家政策基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于上市募投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用于园区评价定级的立项报告及可研
用于企业工程建设指导的可研报告
用于企业申请政府补贴的可研报告
北京华经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面所独有的优势:
1. 我们具有高水平的专家资源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华经纵横编制,专家团队均来自国家发展研究部门、科研高校、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他们所具有的广泛社会资源及丰富的实际项目运作经验是保证圆满解决客户需求的最大保证。院投资项目研究室现有70余名专职及兼职咨询专家,其中博士后3人,博士11人,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师10人,80%以上专业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专业分布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既有业内一线资深人士又有通晓专业理论分析方法,熟谙国内外的市场环境的研究型人才。
2. 我们具有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丰富经验
截至2017年2月我们已经累及完成了近5000多个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立项书及商业计划书的编写工作。主要分布在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能源、冶金行业、环保、食品、农、林业行业、轻工行业、航空、交通运输行业、医药、医疗行业以及房地产、工业园区领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
基于丰富的项目经验,我们可以对项目投资的可行性、投资前景、投资风险及项目技术路线做出精准研判,为您的项目投资提供最为科学的参考和建议。
本站关键词:商业计划书|商业企划书|商业策划书|网站商业计划书|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计划书|项目投资计划书|项目策划书|创业商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创业策划书|创业企划书|融资计划书
客服热线:400-605-6886 13671328849(24小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 邮编:100029
商业计划书咨询©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680号 京ICP备05083300号-12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